近日,财政部等四部委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》,对新能源乘用车、客车、货车的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做了新的规定。值得注意的是,与2018年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相仿,《通知》设置了三个月的过渡期,比2018年的过渡期少一个月;过渡期结束后,地方补贴将取消。
与2018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相比,今年的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力度更大。以纯电动乘用车为例,《通知》显示,续驶里程在250(包括250km)至400km之间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金额为1.8万元。而2018年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要求,续航里程为25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,可享受3.4万元的补贴;续航里程在300km到400km的纯电动乘用车,2018年可享受4.5万元补贴。
这意味着仅续航里程250公里到40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,补贴下降幅度最高达2.7万元,补贴退坡60%。而续航里程大于等于400km的纯电动乘用车,2018年可享受补贴5万元,2019年补贴新政调整为2.5万元,补贴退坡50%。
此外,从补贴标准来看,纯电动乘用车的续航里程补贴门槛从2018年的150km提升至250km,续航里程补贴的分档更“粗放”,改变了2018年多达5个的补贴档位,仅设置了250-400km、400km以上两个档位。这意味着,续航里程在250km以下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将被取消。
在新能源货车方面,纯电动车获得补贴起始点为350km续航,而插电式混合动力(含增程式)货车要求是500km续航。纯电动货车最高补贴为5.5万元,而插电式混合动力最高补贴是3.5万元。另外,过渡期期间销售上牌的燃料电池汽车按2018年对应标准的0.8倍补贴,燃料电池汽车和新能源公交车补贴政策另行公布。